苏建函质〔2020〕236号
各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汛期和高温时段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建传〔2020〕8号)转发给你们,结合当前我市严峻的防汛形势和即将到来的高温酷暑天气,现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当前我市正值汛期,夏季高温天气在即,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的风险日益增大。各地住建部门要清醒认识、高度重视恶劣天气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增强做好汛期及高温季节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研究部署,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自查自纠工作,结合开展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突出工作重点。各地住建部门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好高温天气室外施工人员防暑降温和大风雷雨天气防坍塌、防坠落、防雷击触电措施和高温天气室外作业相关规定。加大检查力度,重点对施工现场的塔吊、施工升降机、脚手架、高支模、施工临时用电、民工宿舍、施工现场排水、边坡基坑支护、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等进行检查;检查施工企业对市政污水管道(井)施工的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审批以及建设、监理的审核制,检查污水管道(井)警示标志的设置、有氧防毒用具和有毒气体检测设备,窨井、管道等密闭区域的通风措施落实情况等主要内容。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督促企业按照“五落实”要求立即整改。要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救援演练,补充应急救援物资,随时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三、落实防范措施。针对汛期和高温期间的特点,施工企业要制订预防措施,加强安全管理,防止坍塌、防食物中毒、防中暑和防触电事故的发生。强降雨、强对流灾害性天气来临之前,认真组织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灾害性天气过后,要对现场所有设备、设施进行复查,确认无隐患后,才能恢复使用、继续施工。建设工程参建各单位要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不得连续加班,禁止擅自深夜加班施工。工地现场应提供足够的茶水或清凉饮料和急救药品,加强工地食堂的卫生管理,做好防中暑、防食物中毒工作。当气温达到35℃以上时,11:00至15:00间不得在阳光直射下工作,当气温达到38℃及以上时,必须停止室外作业。
四、加强值班值守。各地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汛期和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公布值班电话,遇有突发事件应及时、妥善处理并立即上报。市住建局值班电话:65211507。
附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汛期和高温时段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