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关于做好大风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苏建函质〔2020〕203号
各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关于做好大风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苏市防〔2020〕7号)转发给你们,针对6月14日夜里至18日期间强降雨、雷电和突发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按照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紧急通知要求,现对我市做好在建工地应急防范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认真执行。
一、及时部署,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安监机构要高度重视,及早部署,要密切关注当地气象预报,及时通过多种方式发布预警信息,督促在建工程参建单位高度重视做好强降雨、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可能带来的影响。要及时提醒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全面加强强降雨期间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落实防汛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做好防范准备,务必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二、全面检查,确保隐患排除到位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安监机构要组织施工企业对在建工程进行检查,并对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进行巡查。着重对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塔吊、施工升降机等施工机械,施工临时用电和民工宿舍进行检查。要督促施工企业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安排落实抢险物资、器材和抢险人员,防止事故,确保安全。对不能保证人身安全的,未能加固的设施,要及时撤离人员并予以拆除,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我局将适时组织专项检查对企业和项目的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抽查,对责任不落实、现场防汛管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和项目将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
三、加强值守,确保应急处置到位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责任,加大检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做好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要严格执行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落实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强化物资保障,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迅速开展救援。发生险情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科学有效应对处置紧急情况,保持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附件: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关于做好大风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13日
附件
苏州市防汛防旱指挥部
苏市防〔2020〕7号
关于做好大风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
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气象局预报,受梅雨带摆动影响,预计6月12日下午~14日白天主雨带偏北,我市处在主雨带的南部边缘,多云到阴有阵雨或雷雨,局地伴有短时强降雨和7~9级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天气潮湿闷热,13日最高气温可达34~35℃。预计14日夜里~18日主雨带南压至沿江苏南一带,我市多强降雨过程,较强降雨时段主要在14日夜里、15日夜里~16日夜里和17日夜里~18日夜里,过程累积雨量120~180毫米、局部(可能出现在北部)可达200~250毫米,期间伴有短时强降雨和局地雷雨大风,最大小时雨强可达40~70毫米。针对可能出现的灾害性天气,现就做好防范应对工作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做好大风强降雨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准备工作,根据预案规定,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要加强对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积极防范应对,把各项工作做到实处。
二、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重点组织对危旧房屋、简易棚屋、旅游景区、工矿企业、低洼地区、地下空间和港口锚地等部位和设施进行检查,加固城市高楼塔吊、广告牌等各类临时构筑物,彻底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全面落实保障交通安全和畅通的各项措施,公安、城管、交通、水务等相关部门要强化城市道路特别是高架、桥梁等重点部位的疏通工作,强化城市排水管网、排涝泵站等市政设施的管理维护,及时排除城市雨涝积水,确保交通安全和畅通。三是认真做好各类水利工程的巡查值守,强化江堤、河堤、水库防守,落实抢救队伍、物资,确保工程安全。加强长江、太湖等主要河湖的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做好避风防浪工作。
三、切实做好信息预告和发布引导工作。气象部门要加强对天气的实时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水务部门要加强雨情、水情、汛情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汛情信息。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与气象、水务、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实现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和通信部门要密切配合,在第一时间向公众发布各类预警信息,提高公众的防范避险意识。
四、切实加强值班值守。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落实24小时值班和重要时段领导带班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认真执行值班工作的各项要求。所有值守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指挥通信联络畅通,一旦出现灾情或紧急重大情况,要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信息,确保应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苏州市防汛防旱指挥部
2020年6月12日